第二十章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阅读导航: 一、名词解释  二、会计准则图解  三、 新旧准则比较列表  
  一、 名词解释  
  外币折算 是指把不同的外币金额换算成为本国货币的等值或者另外一种外币的等值的程序,它只是在会计上对原来的外币金额的重新表述,或者说,将外币统一换算成记账本位币的等值。  
  外币交易 是指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其中外币是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外币交易包括:  
  (1) 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  
  (2) 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  
  (3) 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把用一种货币表述的财务报表换用另外一种货币来表述,一般来讲,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只是改变表述的货币单位,并不改变报表项目之间的关系。  
  记账本位币 是指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这里强调记账本位币不仅仅是一个统一的计量尺度,它更是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环境中主要使用的货币。  
  境外经营 是指企业在境外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  
  外币折算汇率 是指在外币折算过程中所使用的外汇汇率。为了使收入和支出的外汇的折算不出现差额,在实务中的折算汇率通常选择中间价,这是一种折中的做法。所谓的中间价就是买入价和卖出价的平均值。  
  汇率表示方法 分为直接标价和间接标价两种。  
  直接标价 是指每单位外币可以兑换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间接标价 是指每单位的记账本位币可以兑换的外国货币金额。熟悉并掌握外汇标价方法,是正确确定汇率中间价(外汇折算汇率)的基础。  
  现行汇率、历史汇率和平均汇率 这些也是我们选择折算汇率时必须明确的概念。“现行”汇率和“历史”汇率只是相对的术语。在记录原始交易之时日使用的折算汇率是现行汇率,只要时过一日,它就成为了历史汇率了。所以现行汇率和历史汇率,一般是相对于财务报表日期而言的。现行汇率是指财务报表日期的汇率,而历史汇率是指最初购得外币资产或者承担外币债务时日的汇率。而平均汇率是现行汇率和历史汇率的简单或者加权平均数。  
  汇兑损益 是指用记账本位币按照不同的汇率报告相同数量的外币而产生的差额。  
  货币性项目 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负债。  
  非货币性项目 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其他资产或负债项目,其外币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将随着当地通货贬值或者升值后,当地进口物价水平的上涨或者下跌而变动。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是指按照引起该项目存在的交易发生当日实际价值计量和记录,而不随该项目价值的变动进行调整的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是指该项目的价值是随着其实际公允价值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并不是固定不变地按照其历史的交易价值进行记录。
 
     
  二、会计准则图解  
  一、 新旧科目对照表  
  新准则中,外币折算涉及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汇总损益、少数股东权益、投资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新旧准则中涉及的科目对比如表20-1所示。
 
  表20-1 新旧科目对照表  
 

旧科目

新科目

计算方法

说明

外币报表
折算差额

少数股东权益

按少数股东占股比例乘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将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并入少数股东权益科目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按投资主体占股比例乘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本
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将合并报表中股本、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按少数股东所占股比例列入少数股东权益

将所有少数股东权益归集在一起反映,除该项目外,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其他权益项目均属于投资主体

外币报表
折算差额

投资收益

按照所处置的境外经营的比例乘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算结果调入当期损益

只有处置境外资产时才进行计算调整,且为报表调整,不调账

 
  二、 选定记账本位币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选择记账本位币时应考虑的因素如图20-1所示。  
  三、 外币折算的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涉外活动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涉及外币计价的交易活动,二是涉及境外经营。相对应的会计处理为: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对于境外经营,在资产负债表日则应该对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一)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金额进行的折算,可以简要概括为表20-2.  
  (二)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可以简要概括为表20-3、表20-4和表20-5。  
   
  图20-1 确定记账本位币应考虑的因素  
     
  表20-2 外币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确认时间

外币项目

计量方法

汇率时点

折算

差额性质

初始确认

所有项目

N/A

交易发生日

即期汇率(近似汇率)

N/A

资产负债表日
(后续确认)

货币性项目

N/A

资产负债表日

即期汇率

汇兑差额

非货币性项目

历史成本

交易发生日

即期汇率

无差额

 
  注:①初始确认,可以理解为在交易发生时的确认、计量和记录;后续确认,可以理解为在资 产负债表日,对于报表项目的期末调整。  
  ②货币性项目,可以理解为除了现金本身以外,表示将在未来收回或者付出一笔固定金额的权利或者责任的应收款或者应付款。  
  ③国际会计准则还规定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以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而我国准则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  
  表20-3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  
 

报表

项目

汇率时点

适用汇率

差额的处理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

即期汇率

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独列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少数股东权益”

权益(未分配利润除外)

发生时

即期汇率

利润表

收入、费用

交易发生日

即期汇率或者近似汇率

 
  表20-4 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的处理  
 

存在恶性通货膨胀

资产负债表项目

先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再按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利润表项目

先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恶性通货膨胀消除

所有项目

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表20-5 处置境外经营的会计处理  
 

全部处置

将已列入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

将已列入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承担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三 、新旧准则比较列表  
  由于外币折算准则是新会计准则体系中新发布的准则,故没有新旧准则的比较可言,但可与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第九章第117-120条的相关内容对应比较。主要差异如表20-6所示。  
  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如表20-7所示。  
  表20-6 新旧准则的比较  
 

项目

新准则

旧准则

记账本位币的定义及如何选定记账本位币

增加了记账本位币的定义及选定记账本位币时应该考虑的因素

没有述及

变更记账本位币的会计处理

增加了变更记账本位币的会计处理: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企业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变更时应该采用变更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没有述及

处置境外经营的会计处理

增加了处置境外经营的会计处理:已列入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折算差额按照处置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没有述及

记账方法

没有规定分账制记账方法

记账方法分为统账制和分账制两种方法

折算差额的列示

新准则将所有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集中在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下进行反映,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也按照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并入其中。因而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者权益项下就只有投资主体的权益

全部列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包括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

利润表项目

首推按照收入和费用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即按照历史汇率进行折算;也允许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性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多种折算汇率可供选择

资产负债表项目

明确规定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多种折算汇率可供选择

 
  表20-7 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项目

新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

范围不同

将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下如何合并境外经营作为外币报表折算的一部分,并没有相应的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下的会计准则

如果功能货币是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下的货币,则主体财务报表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进行重述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处理不同

对会计期末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处理,只提到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汇兑差额的处理不同

对主体对境外经营的带有投资性质的长期应收、长期应付款净额,期末的汇率调整没有专门说明。同时,新准则将汇兑差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计入“少数股东权益”,其余的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在同时包括国外经营和报表主体的财务报表中,这些汇兑差额初始确认时,应该单独列为权益项目,并且在对该境外投资净额进行处置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使用币种不同

只提到记账本位币,列报货币则只提到人民币

主体财务报表可以按任意一种或几种货币列报,如果列报货币不同于主体的功能货币,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需要折算成列报货币

境外经营分类不同

在选择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时候,没有明确地分为境外经营实体和作为企业有机组成部分的境外经营,只是对其记账本位币的选择提供了一些应该考虑的因素

明确地将境外经营分为境外经营实体和作为企业有机组成部分的境外经营,并分别规定了其记账本位币的选择

报告日期一致性规定不同

没有提及境外经营财务报表日期与企业报告日期应该一致的要求,及不一致时应该怎样处理

国外实体通常采用与报告企业一致的编制日期。如果这样做不切实际,《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规定,允许采用报告日期相差不超过3个月的财务报表。在这种情况下,国外实体的资产和负债应以其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换算。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的要求,如果国外实体的资产负债日至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日汇率波动较大,应作调整

购置境外经营的规定不同

新准则没有提到境外经营的购置及相关问题

由于购置国外实体而产生的任何商誉,以及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所进行的任何调整,应按下列任何一种方法处理:①作为国外实体的资产和负债处理,以期末汇率进行换算;②作为报告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处理,它们或者已用报告货币表述,或者已是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应按交易发生日的汇率予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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